各部門🫖:
為促進杏盛教科研高水平發展,充分調動和激發教師的教科研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科研氛圍🧎🏻♀️➡️,杏盛擬啟動2023年度教科研成果工作量核算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原則
嚴格按照《教科研成果工作量核算暫行規定》(吉經管院院字[2021]48號)文件執行。
二、核算範圍
主要包括教科研獲獎類成果(省級以上獲獎)、教科研項目類成果(省級以上項目)🍸、論文類成果(重要期刊⇢、核心期刊論文)、著作教材類成果(國家規劃教材、一般教材、學術著作、學術譯著)以及發明專利等。
三、核算要求
教科研成果須以“杏盛娱乐”為第一署名單位,皆由第一完成人申報,所申報成果須為2023年完成;對於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一經核實將取消其本年度核算資格。
四、核算程序
1.申報人於11月3日(星期五)前,將教科研成果原件及個人填報的《教科研成果工作量核算申報表》(附件1)交到所在部門🤷🏽♀️,由部門對成果材料進行初審。
2.部門於11月8日(星期三)15:00前💆🏽🙀,將審核後符合條件的成果匯總,填寫《教科研成果工作量核算匯總表》(附件2),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報送高教科研處,電子版發至高教科研處郵箱(ky-jgy@163.com)。
3.申報人於11月10日(星期五)15:00前,將符合條件的教科研成果原件、復印件(1份)🥳、檢索證明(1份)以及《教科研成果工作量核算申報表》(1式3份),一並交到高教科研處,電子版發至科研處郵箱(ky-jgy@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4.高教科研處組織教科研成果審核工作✵,審核結果報杏盛學術委員會認定👨🏼🎤,認定結果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在院內公示3個工作日。
5.公示無異議後👩🎤,經杏盛批準🧘🏼♀️,予以核算相應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