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戰略部署,更好匯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資源,加快推進“雙一流”“雙特色”建設,持續提升高校科研服務“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和創新型省份建設能力,助力“464”新質生產力發展格局建設,根據《吉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類別
1.科學技術項目:分設“重大、重點、優秀青年、一般”四個類別,“一般項目”由學校初評,實施限額推薦(推薦限額見附件1)。此外,各高校可立足自身學科專業建設實際和提升層次水平需要,申請一定數量的自籌項目,自籌項目采取“校級初評限額推薦、省級復核認定”的遴選機製。原則上,自籌項目(含科技、社科)推薦數量本科高校不超過10項、高職高專院校不超6項,各高校可在限額內自主決定申報數量。申請自籌項目高校需簽訂項目經費支持承諾書(模版見附件2),自籌項目按照省教育廳一般項目進行管理。
2.社會科學項目:項目申報類別及推薦要求參照科學技術項目。
3.產業化培育項目:項目以經調研征集發布的“企業技術需求信息統計表”(見附件3)為主要選題方向,高校科研團隊需緊密對接企業技術需求,開展定向技術研發、定向技術服務和定向成果轉化。項目分“重點”和“ 一般”兩個類別開展立項攻關研究,兩個類別均不設申報限額。同等條件下重點支持有較為成熟技術及專利支撐、有較好轉化前期基礎條件,能夠在較短時間取得產業化進展的項目。
4.其他專項項目:其余專項項目申報工作根據省教育廳有關部門通知要求開展。
二、選題方向
本年度省教育廳擬重點支持的高校科研項目申報方向以《2025年度科研項目申報指導性目錄》(附件4)為總指引。各高校要深入研究指導性目錄列出的研究領域及重點方向,緊密結合學科專業優勢、科研基礎、隊伍現狀,對標《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吉林省科學技術發展“十四五”規劃》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錨定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攻方向,加速傳統產業煥新升級謀突破,加快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布局謀突破,有組織開展科研攻關,切實提升申報項目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時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報資格要求
1.申請人須符合《項目管理辦法》中相關要求。項目申請人必須是高校在職在崗人員,申請人作為項目負責人在所有申報類別中限報1項。作為項目負責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廳立項且尚未結題者(含驗收未通過),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項目。在研“省級科研專項”項目達到2項及以上的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項目。申報人需嚴格遵守項目申報紀律,嚴禁同一申請人的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改頭換面多頭申報。
2.項目申報內容不得違背國家和吉林省關於科技倫理治理的有關要求,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項目,須經本單位倫理委員會審查合格後方可申報(需將本單位醫學倫理委員會出具的審查合格證明上傳至系統)。由於課題申報方式為線上系統申報,評審過程涉及通訊評議,涉密項目不予受理。
3.同等條件下,對依托於國家或省部級科研平臺(教育部、省教育廳高校協同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聯合技術創新實驗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庫、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等)申報的項目予以優先支持。
四、申報組織要求
1.省教育廳科研項目實行全過程平臺申報、線上評審、中期管理和結項管理。項目申請人需註冊登陸“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務雲平臺”(網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報項目類別填寫《項目申報書》(附件5)。
2.要嚴格校內遴選,堅持原創性、先進性和科學性原則,避免項目重復申報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項目申報質量。高校擬推薦項目名單需在學校官網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3.要按照《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加強項目監督管理和績效評估;提升項目管理信息化水平,組織開展好項目評審、合同簽訂、結項驗收與跟蹤指導,尤其要加強知識產權和成果轉化等後續管理服務,及時總結經驗,通報信息。省教育廳科研項目按省級項目進行管理,項目經費使用按照有關項目經費管理規定執行,鼓勵學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經費。項目經費須嚴格按照經費預算計劃執行,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五、材料報送時間
各部門將本部門申報的項目申報書紙質版一式三份,項目匯總表紙質版一份(附件6)加蓋部門公章,於7月3日前報送高教科研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ky-jgy@163.com。
聯系人:李艾穎 QQ:7378915
聯系電話:85182113 內線:8422
附件:1.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申報限額
2.申請“自籌項目”經費支持承諾書(模版)
3.企業技術需求榜單
4.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指導性目錄
5.吉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書(分類)
6.2025年度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匯總表
7.吉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2)
高教科研處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