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201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已開始,根據全國社科規劃辦的通知精神,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以重大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並重,發揮國家社科基金示範引導作用,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為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服務。
2.《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018年度課題指南》(詳見附件1),圍繞深入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相關學科中擬定了一批重要選題,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研究專長選擇申報。
3.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要體現鮮明的問題導向和創新意識,著力推出體現國家水準的研究成果。基礎研究要密切跟蹤國內外學術發展和學科建設的前沿和動態,著力推進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和創新,力求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和較高的學術思想價值;應用研究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力求具有現實性、針對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
4.課題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博士學位的,可以申請青年項目,但必須有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青年項目申請人和課題組成員的年齡均不超過35周歲(1983年3月5日後出生)。課題組成員或推薦人須征得本人同意並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全日製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具備申報條件的在職博士生(博士後)從所在工作單位申請。
5.課題申請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證。
6.課題申報範圍涉及23個學科,須按照《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詳見附件2)填寫《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詳見附件3)。跨學科研究課題要以“靠近優先”原則,選擇一個為主學科申報。教育學、藝術學和軍事學等三個單列學科的申報分別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全軍社科規劃辦另行組織。
7.《課題指南》條目分為具體條目(帶*號)和方向性條目兩類。具體條目的申報,可選擇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也可對條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適當修改;方向性條目只規定研究範圍和方向,申請人要據此自行設計具體題目。
只要符合《課題指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學科均鼓勵申請人根據研究興趣和學術積累申報自選課題(包括重點課題)。自選課題與按《課題指南》申報的選題在評審程序、評審標準、立項指標、資助強度等方面同樣對待。無論是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018年度課題指南》擬定的選題還是自選課題,課題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範、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8.申報課題的資助額度為:重點項目35萬元,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20-22萬元。申請人應按照《國家社科基金管理辦法》(詳見附件4)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詳見附件5),根據實際需要編製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9.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3年。
10.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201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在研國家級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
(2)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證書標註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請)。
(3)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4)申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5)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申請課題,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6)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須在《申請書》中註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8)凡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名義發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註多家基金項目資助字樣。
11.申報課題須按照《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論證活頁》(詳見附件6)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並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12.申報課題全部實行同行專家通訊初評,初評采用《活頁》匿名方式,論證字數不超過七千字,要按《活頁》中規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關研究成果。
13.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匿名通訊鑒定,鑒定等級予以公布。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後出版,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議。
14. 報送申報材料包括:
(1)審查合格的《申請書》一式6份、《活頁》一式6份。《申請書》及《活頁》須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製、中縫裝訂。采用“1夾11”方式疊放,即把5份《申請書》和6份《活頁》疊放在一起,然後夾在另一份《申請書》原件中。不要把《活頁》分別夾在每份《申請書》中。
(2)電子版《申請書》、《活頁》(WORD文件格式)發至高教科研處郵箱ky-jgy@163.com,每份申請書均以申請人姓名命名。
15.材料報送時間為2018年1月25日(上午8:00-10:30),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倪明 電話:15500027069 QQ:2499595521
附件: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018年度課題指南》
2.《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
3.《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
4.《國家社科基金管理辦法》
5.《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6.《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論證活頁》
高教科研處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