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公布首批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名單的通知
教師函〔201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資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按照《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工作部署,根據《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印發〈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的通知》要求,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發揮企業在職教師資隊伍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設一支新時代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經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及各省(區、市)推薦,教育部等部門組織專家遴選,確定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為首批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並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緊緊圍繞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引導企業從戰略全局高度充分認識參與職業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性,有效推進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與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合作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深度參與職業院校、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成為職業院校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助推力量和參與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企業典範。
二、深化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自身優勢與職業院校教師智力資源,支持企業、學校、科研院所圍繞產業關鍵技術、核心工藝和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探索與職業院校資源共享、利益共贏的機製,加快推動基礎研究成果向產業技術轉化。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主要承擔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教師國家級培訓任務,接納教師定期到企業進行工程技術實踐、專業技能實訓,與合作院校互派人員交流兼職、開展產教研發合作等。
三、組織開展教師企業實踐。落實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每年累計不少於1個月的企業實踐製度,深入了解企業生產組織方式、工藝流程、產業發展趨勢;熟悉企業相關崗位(工種)職責、操作規範、技能要求、用人標準及管理製度;學習所教專業在生產中應用的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結合企業生產實際和用人標準,完善教學方案,改進教學方法,開發校本教材,切實增強實施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X證書製度)、培養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需要的素質和能力。
四、推動校企人員流動互派。加強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和職業院校的溝通聯系,鼓勵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建設校企合作信息服務系統,為職業院校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搭建平臺。建立產業導師信息庫和學校教師研發成果推介平臺,落實教師到企業任職兼職與企業優秀技術和管理人才、能工巧匠到職業院校兼課任教的“雙向”流動機製,完善政策和經費保障,切實推進校企共建“雙師型”教師隊伍。
五、大力促進“雙元”育人。教師到企業開展實踐活動,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承擔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產品研發、技術改造與推廣等工作。同時,要基於職業工作過程創新課程和教學模式,改革學生專業能力培養方案,按照專業方向和專業特征設置課程,探索以行動導向的教學模式。積極開展專業課程及資源開發。引入行業企業優質資源,促進教師與企業高級技術人員協作進行課程資源開發,共同研究製訂專業能力課程設置方案,運用信息技術創新教學方式方法,切實推動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
六、加強地、企、校多方協作。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院校要主動加強與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的聯系,簽訂協議並製訂具體的工作方案,大力推動教師企業實踐活動的開展;職業院校要做好本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劃、實施計劃、組織管理、考核評價等工作;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要積極支持職業院校教師企業實踐活動,提供必需的場所、設備和技術指導人員,加強對教師企業實踐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支持選派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員到學校兼職任教。
七、建立健全教師企業實踐體系。各地教育、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密切聯系配合,加強協同聯動,落實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優惠政策,推進工作落實。建立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動態調整機製,分批增補相關企業充實基地體系,企業出現工作不力、違法、失信等情形撤銷基地資質。各地各校要聚焦先進製造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會同行業主管部門依托現有資源,遴選一批共享開放的省級示範性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引導職業院校整合校內外企業資源建設具備生產能力的校級教師企業實踐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師企業實踐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