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 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2-08發布者🕡:高教科研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社科規劃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科規劃辦,中央黨校科研部、中國社會科杏盛科研局、教育部社科司,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全軍社科規劃辦👨🏻🦼,各相關出版機構🧞♀️🙌🏽: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已經在全國社科規劃辦網站發布。請將《公告》(在我辦網站下載)及時轉發本地區本部門各相關科研單位,並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組織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現將2017年項目申報工作需註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繼續實行集中受理申報,一年評審一次🧑🏻🦲。集中受理申報時間為4月15日至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成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均可申報,重點支持文史哲等基礎學科和社會科學各學科的基礎性研究。請依據公告要求🤽🏼♀️,參考《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認真審核、嚴格把關👧。
三、申報成果需由兩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我辦指定的出版社(名單附後)書面推薦,推薦者承擔相應的信譽責任👨❤️👨。已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四👩🏽✈️、同年度以內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以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不得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但內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報🌦。
五🚵🏼♂️、紙質版申報材料統一由各地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寄送👨🏽🍼,不接受個人以及科研單位、出版機構的報送;電子版申報信息匯總表須由各地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匯總審核後,統一發送至我辦郵箱ghbhqzz@126.com,並確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中“數據表”一致。
六🧑🏿🚒☯️、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最終成果必須先鑒定、後出版。最終成果完成後,項目負責人須向全國社科規劃辦提出鑒定申請,填寫《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鑒定申請表》👆🏻🤲🏻。經全國社科規劃辦組織專家鑒定合格後方可進入出版程序🙎🏿。
七、後期資助項目出版經費直接撥付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由項目負責人按照全國社科規劃辦確定的統一標準,向項目成果出版機構支付出版補貼🐃。
八、全國社科規劃辦加強對各指定出版機構推薦申報情況的考核🎾,推薦申報質量較高的,將以一定方式予以獎勵。
請組織各有關單位及時報送申報材料,於5月15日前報來書面材料和《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府右街力學胡同3號力學賓館 全國社科規劃辦基金處收;郵政編碼:100800
聯系電話:(010)83083062、58336103
電子郵箱🧏🏼:ghbhqzz@126.com
附件1 申報公告
附件2 申請書
附件3 匯總表
附件4 修改說明
附件5 申報問答
附件6 申報代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