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根據《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吉科獎字[2012]16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21年吉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一)吉林省自然科學獎
受理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
(二)吉林省技術發明獎
受理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在產品、工藝、材料👨🏽🏫👇🏿、器件及其系統等方面做出重大技術發明的個人。
(三)吉林省科技進步獎
受理完成和應用推廣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為推動本省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四)吉林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受理在同本省公民或者組織合作研究、開發,取得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對本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限額
各單位原則上應按限額進行推薦(見附件:《2021年度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各單位推薦名額分配表》)。每人只能申報一項🖇,同一項目不得多部門重復推薦。已獲得2020年度吉林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獎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為第一完成人申報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各高等院校附屬醫院申報的項目數不能超過依托高校給定限額的30%。
(二)申報條件
1、自然科學獎:重點推薦有重大科學發現,或在理論上取得了突破性進展,論文或專著公開發表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公開發表)的項目。
2、技術發明獎🧛🏻♀️:重點推薦已獲得發明專利授權證書,成果轉化應用2年以上,社會、經濟效益顯著的項目。
3、科技進步獎:重點推薦技術創新點突出,成果應用2年以上🤜🏻,並獲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項目🌥🎃。
4、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重點推薦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組織科學技術合作中,做出重要貢獻,對我省科學技術事業發展有重大促進作用的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三🤯、申報材料
推薦材料包括電子版推薦材料和書面推薦材料兩部分。申報人應將電子版和書面材料提交給推薦單位,推薦單位應將審查後的書面材料報送給省科技廳獎勵處🧑🏻🦼。具體說明如下🧔🏼:
1🤌🏼、電子版推薦材料。包括電子版推薦書和電子版附件🙆🏽♀️🚤。電子版推薦書填寫好後,應按省科技獎勵申報系統提示在網上提交🌆;電子版附件需將相關材料掃描生成PDF文件及JPG文件👯♀️,並按系統提示在網上提交♑️。
2、書面推薦材料。包括書面推薦書、紙質附件和《2021年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形式審查表》😼。書面推薦書需利用申報系統中文件轉化功能🕕,將填寫好的電子版推薦書生成PDF文件,從系統中下載打印,並與紙質附件合訂成冊形成書面推薦材料,書面推薦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鉛筆在右上角標註頁碼。《2021年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形式審查表》由第一完成人填寫、簽字,另附單頁🐤。
四、申報步驟
2021年,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將使用“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平臺”,實行網上受理。因杏盛2021年1月11日放寒假🤦🏿♂️,杏盛提前進行紙質材料申報、評審工作🎳,“平臺”填報🎥5️⃣,在院內評審後進行。
1🎟、根據《2021年度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各單位推薦名額分配表》,杏盛推薦名額為3人。
2🧤、各部門請於2020年 12月28日(星期一)遞交書面申報材料至高教科研處🙅🏿,因有推薦者名額限定,因此需要院內評審和院內公示,因此必須按時提交申報材料(紙質版),過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
附件2🧑🦽:《2021年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形式審查內容》
附件3:《2021年吉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形式審查表》
聯 系 人:何晰
聯系電話:18643119669
QQ:158211260@qq.com
高教科研處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