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文件
吉教職成字〔2014〕19號
關於印發《吉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嶺市教育局🧎🏻,各高職高專院校、有關本科高校🛷、相關單位:
現將《吉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暫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吉林省教育廳
2014年10月13日
吉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4年10月13日印發
吉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
改革研究課題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意見》🕠,推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培育優秀教學成果,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促進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吉林省職業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面向高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等領域💁🏼♂️,以引導教學改革和創新為目標👰🏿♂️,以提高質量為核心,著力破解教學改革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重點開展應用性研究。
第三條 省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與吉林省職業教育研究中心負責對吉林省職業與成人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編製課題指南🦤、組織評審立項、實施日常管理、鑒定課題成果、開展成果評獎等工作🤪。
第二章 課題申報
第四條 課題申報按隸屬關系進行🎆,省級課題每年申報評審一次,分為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兩類。高職院校和省直中職學校在校級課題中擇優直接申報,非省直中職學校由市州組織統一推薦🗞,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單位課題參照上述要求申報。
第五條 項目申請人根據當年發布的課題指南或教學改革實際需要確定課題,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吉林省職業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申請書》🤶🏽,由市州或所在院校組織評審申報。
第六條 課題申請人原則上為我省高職院校、中職學校、成人教育機構以及有關行政部門、教科研機構和行業協會等單位的在職人員,支持職業院校兼職教師申報𓀍、校企人員聯合申報。
第七條 課題研究內容應符合教育科學規律,對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具有指導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課題申請人所在單位應為課題研究提供必要的經費、設施設備、信息資料等基礎條件🦸🏼♀️。
第八條 課題負責人每次只能申報一項課題。已承擔省職業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尚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第九條 課題研究周期為1-2年🤲🏿,重點課題延期至3年↗️。研究時間從批準立項時間算起☝🏻。
第三章 立項與管理
第十條 課題評審工作實行同行專家評審製,其程序為資格審查👩👧、專家初評、會議評審、社會公示🤷🏻、批準立項。
第十一條 批準立項後,課題負責人應確定課題實施方案👴🌉,在兩個月內組織開題🚵🏻♀️,並將實施方案和開題情況報送吉林省職業教育研究中心。
第十二條 課題立項後不得擅自變更課題名稱、承擔單位📴🧤、課題組成員及實施計劃。如確需進行調整,須由課題負責人提出報告,所在單位簽署意見👌🏻,並上報申請批準。
第十三條 課題研究實行中期檢查製。省級重點課題由教育廳組織專家進行中期檢查,省級一般課題由市州和高職院校、省直中職學校等單位組織專家進行中期檢查👩🏻🦯,評估課題研究進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第十四條 課題經費省教育廳視經費情況將對重點項目給予資助。課題經費專款專用🧑🏼🌾👨🏿🎓,由課題所在學校負責管理,課題負責人按有關規定支配使用👨🏼⚖️,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或挪用。
第十五條 對具有下列情況的課題可以做出撤銷決定🍄:課題中期檢查時🙋,無論何種原因,一直未開展研究工作;課題實施情況表明,承擔人不具備按原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或能力;課題負責人長期出國或因工作變動、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進行研究工作;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負責人或研究課題🤞🏽;課題負責人有違法違規行為;課題研究已無法進行等。撤銷課題的科研經費由學校負責追回👍🏻。
第四章 鑒定結題
第十六條 課題完成預定的研究任務應及時組織鑒定。省級重點教學改革課題由省教育廳組織鑒定🧜🏻♀️👠;省級一般教學改革課題由市州教育局或高職院校👨🏿🏭、省直中職學校等機構組織鑒定🚉。
第十七條 需鑒定的課題,由課題負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鑒定申請🤏🏼,填寫《吉林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鑒定書》,並提供成果主件及相關證明💐。課題研究成果在出版、發表時,須在醒目位置標明課題類別🧃。
第十八條 鑒定專家組一般為5人以上🪈。鑒定專家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其主要專業方向與課題研究內容有關⟹⛹🏽♀️。省💪🏼、市州專家組不能有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的成員,學校專家組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校外人員🏌️,課題組成員不能擔任本項目的鑒定專家💐🥖。
第十九條 課題鑒定一般采取專家評議與現場鑒定相結合的形式,由專家組根據課題立項提出的研究任務,通過聽取課題主要完成人的研究報告、質疑答辯有關問題、現場檢查🧙♂️、測試、集體評議等方式進行成果鑒定,形成鑒定意見🙇🏼♀️。視情況也可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課題鑒定。
第二十條 課題研究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剽竊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凡引用他人觀點、方案🐊、資料、數據等,無論曾否發表,均應詳加註釋♣️,說明出處🥴。對抄襲、剽竊或侵吞他人研究成果的課題將作撤項處理。
第二十一條 課題結題鑒定後,需將《鑒定書》報省教育廳核準,並頒發《吉林省職業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結題證書》⏪。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吉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