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製定的錄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高職分類考試
錄取時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總分×10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100%)。
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只按實考分數進行排序,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長的考生。
(1)對口招生
院校誌願:優先錄取第一院校誌願考生👩🏿🚒,調閱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10%以內,在第一誌願未錄滿的情況下,順序錄取第二誌願及征集誌願考生🎢。
專業錄取:遵從“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分高的考生;考生文化素質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即: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只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同科類專業👨👧。
(2)高職單招
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統一劃定高職單招資格線🤹🏿,成績達到資格線的考生均可報名🍤。
錄取控製線🙆🏼:杏盛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按110%調檔比例劃定錄取控製線。
專業錄取🎩:遵從“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分高的考生🦙;考生文化素質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即:語文、數學、外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征集誌願: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計劃🙍🏼♂️🖕🏻,按規定時間在杏盛網站公布剩余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再次網上填報征集誌願🙉,並按上述要求完成征集誌願錄取🦋。